报考人力资源师的通知

发布时间 2013-12-06

人力资源师考证班

人力资源师资格证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备证书,分为助理人力资源师、人力资源师、高级人力资源师,按湖北省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要求,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特开展人力资源师考证班培训,具体事项如下:

  一、考试简介

 1、考试级别

  人力资源师考试,分为助理人力资源师(三级)、人力资源师(二级)、高级人力资源师(一级)。

2、证书

    凡考核合格者,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,在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,是相关人员求职、任职、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有效证件,可记入档案用。

 3、报考资料

   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;

    一寸彩色照片4张,两寸彩色照片3张,底色不限;

  学历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,原件备查;

    人力资源师二级和一级考生须准备3000字左右工作相关论文一篇(一式两份),1500字总结一篇;

   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职业工作经验证明。

二、课程安排

1、课程设置

   人力资源师:

 理论部分:人力资源规划、招聘与配置、培训与开发、绩效管理、薪酬管理、劳动关系管理、基础知识

   操作技能部分:实战演练

2、上课时间、地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现场授课,发放教材、提供讲义

 授课具体地点、时间另行通知

三、申报条件

1、助理人力资源师(国家三级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

(1)本科学历+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(2)专科学历+1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(3)高中、中专学历+2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2、人力资源师二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

(1)大学本科+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(2)大学专科+4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(3)高中、中专学历+7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(4)取得人力资源助理师资格+1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
3、人力资源师一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(1)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业证书者;

(2)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者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业证书者;

(3)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者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业证书者;

(4)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者),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业证书者;

 

四、收费标准

  助理人力资源师(三级):750元    人力资源师(二级):1200元  高级人力资源师(一级)1800元  

 

五、培训报名

   地址: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

   电话:0711—3812508        QQ:114851454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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